胡适的《我的母亲》的写作背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0:10:43

本文写于1930年,是作者中年时对自己人生经历的一段回忆。胡适的母亲冯顺第(1873-1918),是绩溪县中屯人,是家中第一个女儿。贫困的生活使冯顺弟学会上侍父母,下扶弟妹,手脚勤快,为人贤惠。16岁那年,成了胡传(胡适的父亲)的填房。第三年冬天生下了胡适。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后的第二年,胡传病死在厦门任上。虚岁23的冯顺地带着小胡适在胡家“一少年做后母,周旋于诸子诸妇之间”,度过了23年漫长而痛苦的寡居生活。这一切在胡适幼小的心灵中留下了最初、最深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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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中学教材创新讲解

胡适自幼失去了父亲,母亲用那瘦弱的身躯撑起了整个家。在家里,母亲一人担当起了慈母和严父两个角色——既要把母爱倾注给孩子,让他们感受家的温馨,又要严格管束孩子,让他们学会怎样去做人。事实证明,胡母的慈爱和严厉,实践了她作为家长的责职,也赢得了孩子对她的尊敬

文章记叙了胡适小时侯九年里的生活,回忆了母亲对胡适的教育和母亲与家人的和睦相处,字里行间全是对母亲的感激之情。文章通过具体的事例,展示了母亲对胡适的爱和母亲善良、宽容、有刚气的性格特征。文章语言朴实,自然而又蕴涵着真挚的感情,这一点我们在写作中应该好好借鉴,我们也应通过具体的事例来塑造人物形象和表现人物性格的方法,用我们的真感情,用笔表达对父母、朋友的爱和感激。

胡 适(1891—1962.) 字适之,安徽绩溪人,生于上海。幼年在故乡家塾读书,1904年随兄到上海,先后进梅溪学堂、澄衷学堂,1906年考入中国公学。 1910年赴美留学,先入康奈尔大学农科,1912年转文学院,修哲学、文学。 1915年人哥伦比亚大学哲学系,系主任是杜威。从此一生信奉杜威的实用主义。 1916年开始与在美同学讨沦白话文,最后写成《文学改良当议》,1917年1月发表于陈独秀主编的《新青年》杂志。这是最早全面系统地提倡白话文的论文,在新文化运动初期产生重大影响。 1917年回国任北京大学教授,参加《新青年》编辑,1920年出版第一部白话诗集《尝试集》。 五四运动以后,思想逐渐趋于保守。1928年受聘担任中国公学校长兼文理学院院长。1931年回北大任文学院长兼中文系主任。1932年5月创办《独立评论》。 抗战期间一直担任驻美大使。1946年就任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