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关于养老保险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8:39:45
我妈40多岁时进了现在的单位,单位帮她交的养老保险到她退休时大概是10年,但要求交15年,请问另外5年的保险应该怎么交,谁交,到哪里交?
请教达人!

各地要求不同。

某城要求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不足15年的职工需要退保。
某城则要求补交,还有的城市要求延续缴费时间。

所以还是向当地社保机构咨询吧,12333是全国统一的社保咨询电话。

你可以去社保局问问!

单位给你妈办养老保险后就有一个个人的保险帐号,你妈这种情况应该是自己把剩下的5年钱交齐,也就是每个月往个人保险帐号里汇钱,如果你还是不清楚请到大连市劳动保险去咨询一下。

我理解,只要累计工龄达到15年,退休后即可享受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待遇。不必补交,也不应遭遇“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偿金,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情况。
依据如下:

国务院规定:
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新老办法平稳衔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等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确定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从养老保险基金中解决。”

北京规定:
本市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