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的问题,(懂交通法的高手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2 20:02:53
本人在5.1节期间从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部车与朋友一起出去玩。由于下雨的原因,在一条较窄的道路上超车时撞伤三个行人,(估计是我的全责任)。事故发生后,我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救治,经医生检查后:其中一人脚上擦部皮,缝了十几针,另外两人均系轻伤。三人均无大问题。交警出警后,将车辆、行驶证、还有我本人驾驶证均扣押。
伤者继续在医院治疗,(现已住院5日)。昨天通过熟人在交通部门的活动,已将车辆取出交回租赁公司。
但是我遇到的问题是:伤者住院五日来,我已垫付医费6000余元。(本人未满20岁,从学校走出社会不久,实在没有这个经济承受能力)。幸好,该车各方面保险齐全,据了解:(保险公司将赔偿患者医药费8000元,如超出8000元,则由我承担20%。)但是看情形,几位伤者均没有短期内出院的想法。(他们伤得真的不重,其中一位只是轻微外伤。另外两位也是因为碰撞造成身体上的一定疼痛,“但医院,每天均会开出上千元的药费单,本来就不是什么大问题,就几瓶消炎药,实在想不通怎么会有如此之高的医药费)。包括几位伤者的伙食费和其它生活上的锁琐费用均由我出。实在担不下这么大的担子。
现在车子取出来了,我也没有什么值得太过担心的问题,主要就是伤者的医疗费用我实在没有能力继续垫付。希望哪位朋友可以给我一个解决我切身问题的建议 。
我想了解几点:
一、如果我现在丢下伤者不管,会不会与法律不合。(前期医药费均由我垫付,伙食我安排得也较周到。并且他们几位目前的情况是完全可以出院回家后续治疗的,也许有其它原因他们并不想出院)如果有办法的话,我希望可以暂时不管作者的“治疗”问题。
二、到时伤者伤俞后出院。我应该如何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如果伤者拒绝在调解书上签字,我应该怎么办(换句话说就是在事故没有调解清楚之前,我有没有办法在保险公司拿到现在垫付的医药费。因为现在的钱全是借来的,在短期了要归还)。
三、估计伤者出院后会向我提出额外的赔偿问题,这笔钱应该怎么算。保险公司会支付多少 ,如果他提出的是具额赔偿或者是在我能力之外的,我应该怎么办。这笔钱应该由谁去认定 ,应该怎么认定。
(我考虑过要求保险公司来垫付医药费的问题,但是程序太过复杂 ,并且我出事的地方是在外地。去要求保险公司垫付是

别管了..跑路吧.!

现在的交通事故应该是伤者自己掏钱看病后,凭各种票证再进行理赔的阿?怎么是你自己拿钱给他们看病的呢?

你的朋友也有责任,

呵呵 如果你不管他们的药费也可以 但是合情合理都是你自己要负责的 这点你得注意 因为全责在你 还有 如果你不管他们 他们起诉你 你支出的费用会更多 因为所有不利的因素都在你这边 你要有心理准备 还有医院的单据也很中药 主要是对它们的病情的分析 诊断 和以后的后遗症复诊的建议时间 都很重要 还有好多东西 你自己慢慢就会明白

私了~

保险公司将赔偿患者医药费8000元,如超出8000元,则由我承担20%。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