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人员的差旅费补助是否需要交个个所得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9:12:19
我单位有人员与其他单位人员去国外进行科研课题的研究,其补助是以美元支付,工资在原单位发放,补助是我单位支付,因其研究持续时间为期一年,其间的补助是否需要扣个人所得税?请教高手指点!!
其间的补助是算差旅费补助还是其他补助?现在我不好界定。

出国人员的差旅费补助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如下
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工资、薪金所得的具体内容和征税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征税。对于补贴、津贴等一些具体收入项目应否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范围问题,按下述情况掌握执行:
(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二、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
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工资、薪金所得的具体内容和征税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征税。对于补贴、津贴等一些具体收入项目应否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范围问题,按下述情况掌握执行:
(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1994年3月31日 国税发[1994]89号

我也迫切想知道,以常理判定,我在外国工作,相当于在外国赚的钱,我仅需支付当地税款,而公司应该作为支付给外国人补助,理应由单位去解决她自己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