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短信吓唬别人被人到公安局立案我该咋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1:39: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虽然并无以“恐吓罪”命名的刑法条文。但实际上已经有其它条款做了恐吓行为的刑事处罚,那就是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这个是纯恐吓的情况,如果还附带了其它情况则是:
  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轻的没有达到刑事处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情节恶劣的已达到刑事处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要看你短信的内容以及产生的后果。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如果情节轻微,你就没有事。

兄弟你还挺逗,不过个人认为应该没大事,只要你发的短信内容还不算过分,最多也就是接受一下批评教育、写个检查承认错误,不会有什么更强硬的惩罚措施了。以前,我被别人发短信恐吓过,这种短信我都没搭理他,呵呵,以后你可别再干这种傻事了。

你发信息吓唬别人 别人报安吓唬你 蛮公平的嘛

不是刑事犯罪,警察也就是立案,有时候立案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