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私自闯进我家是什么罪?按规定怎么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5:03:01
一名派出所户籍警察,在敲门后我没有开的情况下,用他的钥匙撬开我家房门进入我家,被我赶出门外后告诉我这是公安侦察手段,请问这种情况他是犯了什么罪?按规定该怎么处理。另外,因为当时他敲门我没开,也没应声,而且曾经询问过别人这家是否有人住,那个人告诉他有人,但白天可能上班了,所以他这种撬门行为应该是也有盗窃嫌疑吧?这样综合起来的话,我该怎么要求处理呢?谢谢!
他只是个户籍警,而且他告诉我他是为了查暂住人口,说因为我们这边比较乱,敲我们家的门经常没人开,所以才这样开我们家的门。刚才当地督察大队给我打电话给我解释说民警的做法确实是不对,但是那个民警并不承认是自行撬开我家的门进来的,所以也就没了说法,说是我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寻求解决。这个民警不承认他曾经撬开我家的门进入,这样看应该是很有问题了吧?而且,派出所明显是想包庇这个人。

我国没有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这个罪名,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按寻衅滋事罪处理。
如果是紧急情况,警察可以不经申请搜查证直接搜查(不过一般都是大要案),但出示执法证件是必须的,如果是户籍警,他还不一定有执法证。所以这个警察的做法应该是违法的,你可以找公安、检察机关或当地政府反映这个问题,也可以直接到法院告他。

如果是紧急情况,警察可以不经申请搜查证直接搜查(不过一般都是大要案),但出示执法证件是必须的,如果是户籍警,他还不一定有执法证。所以这个警察的做法应该是违法的,你可以找公安、检察机关或当地政府反映这个问题,也可以直接到法院告他。

如果确实是为了侦察,有乱用职权的嫌疑,不过并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
你可以向他的单位反应这一情况,讨个说法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还要加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