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可判几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3:53:33
去年12月6号我的一个朋友在回家的路上被一群人给打了,而跟他在一起的那个人就把我叫了过去。我也被对方的人用刀给捅伤了,而且最后对方又召集30多个人,追我300余米远,用刀,棒等之类的凶器打我,直至我失血过多昏迷。后来经法医鉴定:我为重伤,属于9级伤残。现在对方只抓到一个人,给他定罪为:寻衅滋事!(因为他不承认拿刀桶我)现在我们也请了律师!请问这能判几年呢?(我晓得寻衅滋事是5年以下)我问的是对方有没有可能无罪释放呢?或者监外执行呢?麻烦给个详细的回答!~
(被抓那个人不是直接拿刀捅我的)

寻衅滋事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这种情况就要看法院判了,但是这种行为是故意伤害罪,因为你已经是重伤了,你可以请你们的律师上诉.
这种情况无罪释放是不可能的.监外执行可能性也不大.
因为共同犯罪属于性质比较恶劣的犯罪.不过你也要看看被抓的人是不是直接捅你的那个人,

五年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