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的税应不应该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19:55:17

我的回答肯定是不行的。因为这个科目主要核算内容有:营业税、消费税、城市建设维护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附加等。你提到的应交个人所得税,在代扣、计提时应借记“应付工资”等科目,“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交款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不可能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计算。

当然不能,你要搞清楚个人所得税的含义,它是征收个人所得的税金,与公司无关,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法是公司代个人申报,代个人支付,过后是要收回的。你如果把这部分当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结转,你就是偷税漏税了,因为你增加了经营成本,变相减少了利润,减少了交纳企得税。就算那部分个人所得税实际是公司交纳的,也不行,税金征收是宁愿杀错也不会放过无辜的。至于帐务处理你可以用“其他应付款”过渡。

肯定不应该啊,“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日常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