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介绍乙和丙认识两年内乙和丙以军校招生诈骗家长70万元乙以受害者的身份将甲,丙告了甲最重可以判多少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4:44:28
甲以被批捕,但是案件又被打回重审,延期到3个月,他只是介绍人,没有拿一分钱,但是现在把他定为从犯.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加急)请尽快恢复!
甲若确没拿钱的话,应不构成犯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认定一罪必须符合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否则便不能认定其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