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其器官能否被医院无偿获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20:52:25
死刑犯罪分子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执行死刑后其器官能否被医院无偿获取。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管理国家和政治活动的权利的一种附加刑。

政治权利包括:
1.选举权、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当犯罪人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时,不是只剥夺上述权利中的一项,而是同时剥夺上述4项权利。

所以,执行死刑后,医院没有无偿获取其器官的法律依据。

肯定不能!剥夺的是政治权力,一般指选举权被选举权等等。而器官不属于这一范畴。医院使用必须经过本人生前和死后的直系亲属同意,如果没有就是犯罪。

不行。那是犯法。

不能.
剥夺政治权利中的这些权利包括:
1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 担任国家机关职位的权利
4 担任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