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后能否再分遗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7:51:44
兄妹四人,兄早年分家产一半(包含一半的房产)另过,现想再拿父母留下的房产重新拆建,妹三人不同意,认为兄已经分过家产,留下的父母当年也明言是给三姐妹的,但兄认为他也应该有一份,请问法律上有规定吗?

继承与分家在法律上完全是两码事,分家是你们家人的赠与,与事后的继承无关系。在法律上,你兄完全,属于第一继承人,具有继承的资格。但是,如你父母在世是说过家产不再给你兄,且找到证词或证人的话,你兄便不能继承。你现在最重要的是寻找证据,以及清算财产。

分家是分家,继承是继承,除非有特别的约定或遗嘱,否则这二者并不矛盾。

以你说的情况,关键是看父母去世时有没有留下合法的遗嘱明确兄不参与继承遗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