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还是权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9:26:54
请从实然,应然和法律的角度分别回答

在历史上有于军权专制制度的限制出现了权大于法的局面,使法律成为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工具。但是近代以来虽做人们思想的进步,权大于法的局面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如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就是一个很好的实例)但有于各国国家历史发展不同,关于权大和法大的看法是不一样的。但是在理论上人们还是希望法律大于权力,而事实上现实于理想往往有一定的差距。

法律规定了权力的范围,而权力也相对体现了法律.

当然是法大了.法律规定了权利的范围,同时权利的实施保证了法律的落实.它们之间是不可替代,相互联系的.

这要看是在哪个国家和在哪种体制下了。你看看下面这个故事,也许会对你有所启发。

德国“钉子户”的故事

那位老兄可不是一个有妇人之仁的小脚色,他是威廉一世,号称“军人国王”的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后来在法国巴黎的凡尔赛官镜厅被德意志各邦君主拥立为德国皇帝,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爱戴,他的助手就是大名鼎鼎的铁血宰相俾斯麦。现在德国街头还有他骑着青铜战马的塑像。

当年他在距离柏林不远的波茨坦修建了一座行宫。有一次,这位皇帝用伟人们惯有的动作,登高远眺波茨坦市的全景,正欲掐腰感慨江山如此多娇,他的视线却被紧挨着宫殿的一座磨坊挡住了。如此不合时宜的“违章建筑”,让这位领袖非常扫兴。但他毕竟还是爱自己的子民的,他想以一种公道的方式来解决,于是派人前去与磨坊的主人协商,希望能够买下这座磨房。

不料,这个磨坊主觉悟非常低,丝毫不顾全大局;心里只有小家,没有大家,一点不把“市政规划”和“国家形象”放在眼里,就认一个死理,这座磨坊是从祖上传下来的,不能败在我手里。几次协商,许以高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表示组织的关怀,警告威胁领袖安全,影响伟大祖国形象这个问题的严重性。要知道这里可是一个国家的门面,来这儿的国际友人多极了,100多年以后波茨坦公告都是在这里签的。可这个老汉始终软硬不吃。

面对这样不识抬举、不可理喻的钉子户,终于威廉“龙颜”震怒,派警卫人员把磨坊给拆了。

有趣的是,这个钉子户拆迁时倒很配合,展现了良好的绅士风度,好像一点都不担心,既没有哭天喊地,满地打滚,也没有把汽油倒在身上威胁要自焚。他袖手站在一边,嘴里叽叽咕咕:别看你是一国首脑,我德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