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果,无报酬。”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7:07:17

具体而言,“无效果-无报酬”原则有两方面的含义:
  一方面,“无效果-无报酬”原则以双重否定方式强调救助有效果是救助人获得救助报酬的前提条件。救助有效果亦即救助成功,意思是构成救助成功,须满足两个条件:
  另一方面,“无效果-无报酬”原则强调救助无效果时,救助人无权获得任何款项,而不管他实际上为此付出了多大的代价;这里的“报酬(Pay)”在国际上原指救助人在救助服务结束后应得的款项,但因过去没有特别补偿之说,在我国一直被译为“救助报酬”,这里的“救助报酬”也只限于人们现在所说的区别于特别补偿的救助报酬。因此,这里的“无效果-无报酬”原则的真正意思应当表述为“有效果-有报酬、无效果-无款项”。

“无效果,无报酬”是国际海事法典中被经常提及的一个原则,它主要在海难救助领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众所周知,海运是一项相当复杂危险的事业,船舶经常在海上遭遇种种危险,需要其它船舶实施救助。尽管救助是一项善良的义举,然而实施救助的船舶也常因救助行为而自身遭受损失。为了鼓励这种救助行为,国际海事法规定了一旦救助成功,被救船舶应当向救助船舶支付一定数额的报酬。但报酬不应超过被救船舶的价值,并且,救助行为如没有实际效果或救助失败的,被救船则无需支付报酬。这就是“无效果、无报酬”的原意。
“无效果,无报酬”原则有一点类似于陆上民法中的“无因管理”,它要求实施救助的船舶本身没有实施救助的义务,即救助船如果是某公司的专门用于实施救险的救生船,那么它即使救助成功,也没有报酬,因为救助是它的职责。另外,救助主要是指救助货物和船体本身,如果货损船沉,但只救到船员或乘客的话,那么也没有报酬。因为救助人命也是一项义务。“无效果、无报酬”原则有一项例外,那就是如果被救船舶是油轮或其它运送危险物品的船舶,那么即使救助失败,被救船舶也因支付一定报酬或补偿,这是船舶自身装载货物的性质所决定的。

如果没有效果,那么没有报酬.也等值于"有报酬一定有效果"

没效果当然不会付报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