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女赡养老人和债务的问题 懂法律的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19:53:51
有这样一个例子:在农村,一对老人有三个孩子,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子女都已经成家。儿子与父母住一起,享有继承全部遗产的权利。后因为母亲重病住院,两个女儿各出了5000元医疗费,其余的大部分儿子和父亲出。后母亲不治去世。
请问,两个女儿出的医疗费儿子还是不是必须要还?
为什么?
我知道关于继承的法律规定
可是在农村 现实是只有儿子继承遗产……

儿女赡养老人是义务,没听说儿女在父母病重时出的医疗费还要还的。

至于说要儿子还,除非是儿子向女儿的借款,否则,儿子也是没有还款义务的。

还有,法律没有规定遗产必须由与父母住的儿子继承,出嫁的女儿仍有法定继承权,除非老人留下有遗嘱由儿子继承全部遗产,否则女儿仍有继承权。

但不管是否继承遗产,都仍有对老人的赡养义务。

不用还!

不用还。
《民法通则》、《婚姻法》都规定,不论是儿子还是女儿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而不是儿子才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两个女儿出的医疗费是承担赡养母亲义务的一种形式,不是借款。这种款项的支出不能转有儿子承担。
同时,根据《继承法》第九条规定 “继承权男女平等。” 即女儿和儿子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儿子与父母住一起,享有继承全部遗产的权利。”的做法是错误的,两个女儿可以要求和儿子共同继承父母的遗产。

不能
母亲生病女儿出钱是必须要做的,不做还违法了呢
那钱是对母亲应尽的义务,不用还

不用还.
两个女儿同样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而且是必须履行的!

按法律规定,子女赡养父母是责任。
按人情来说,子女赡养父母是报恩。
农村的习俗是儿子继承财产,这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这一习俗在慢慢的改变,很多女儿现在也理直气壮的回家要求继承父母的遗产了。
你们姐妹也可以的,并且法律是会支持你们的。
《继承法》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