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尽快给予回复 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12:05:51
请求尽快给予回复 谢谢
2007年4月8日20时50分许,我父亲驾驶重型带挂货车因交警对超载罚款金额太多,故以车辆发生故障为由,将车夜间停放在S201路边,车后20米中心线处堆放石头以作警示,(既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又未设置警告标志),我车离中心线2.7米有可行路段,后方驶来一轿车绕过石堆,又大幅度撞向我车挂车尾部,造成车内4人均死亡,4人均未系安全带,经包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技术检验鉴定中心车辆检验轿车车速101.75KM/碰撞变形高度+_2,属于超速行驶,经检验轿车前大灯在碰撞前属完好有效状态,该车驾驶员手机通话记录中在20:45:28时接一电话,该车驾驶员在事故过程中还没有办理出院手续(经核实该人在3月16日因裂肛痔,痔疮,肛裂,内痔,住院,于3月17日手术,)于死亡第二日4月9日办理出院手续,经检验我父亲与轿车驾驶员血样中均无乙醇含量.
我方异议:
1.轿车驾驶员以每秒28.26M的速度前进未与石堆碰撞,能够采取绕行措施,说明驾驶员处于智能状态驾车.为何大幅度返回原车道?
2.医院医嘱明确说明即使出院还要休息2个月,轿车驾驶员能否驾车?
3.轿车驾驶员在未出院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医院有没有责任?
4.轿车驾驶员会不会是因为接电话才返回原车道造成事故?
请问专家我方在此事故中占多少责任?请尽快给予回复.谢谢

。。兄弟 你把分类弄错了

这是单机游戏区 不是法律援助区。。

换个分区 会有人帮你回答的

最好你把悬赏分设高一点 并且指明让专家回答

祝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