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法律援助解决学生之间打架的事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09:57:47
我现在在寻求法律援助,帮我解决这个解决不了的问题!我很苦恼!
我是一名中专学生还未满18岁,但是已经早恋了。
我曾经喜欢一个男孩子,后来分手了。分手后,我们有一点点的问候(见面就讲一点话,问候一下)后来我觉得自己放不下他,跟他写过一封信(内容有关我还喜欢他,希望他可以原谅我),把原本被他删掉的QQ又加了上来。今年的五一前的两天,他骂我说我不配做一个女生,说作为一个女生最该懂得珍惜感情,关心别人。说我谈了这么多的朋友没有一个成功的,说他到这个学校来最后悔的事情就是跟我谈朋友......这样连骂带痞的,我当时真的很想不开,我不懂我真的喜欢他,而他却这样说我,当时真的有点想自杀了,但是我没有多说。他说他有朋友了,我说我祝福他,希望他可以幸福!就下线回学校上课了!
因为这个事情我郁闷的了好几天。
师兄看到我不太开心,便问怎么了,发生什么事情了?我跟他述说了所有的委屈。
当天下午下班,他说要跟我一起去学校玩,我很欢迎!我们一起回到学校!我回到学校洗完澡后到楼下找同学。
看见一群人围着他,我走过去看了一下,发现我师兄在找他的麻烦,我把师兄拉走了,(当时我不知道师兄打了他,后来师兄他们走后,学生科老师叫我去谈话才知道的 )!
他把他的哥哥叫到学校,他说他听不见别人说话,他哥哥就想把一切的责任推到我的身上,我知道他恨我花心,恨我跟他分手,但是也用不着这样害我,冤枉我啊!
后来去医院检查,医生说他的耳膜破了,需要做手术!

我想问一下,寻求法律的援助。我是否该承担其事情的责任?我想请大家帮我想想办法!
我是学校公认的好学生,这件事一闹,我所有的名誉都毁了,他甚至还有意的抹黑我,有意要把事情推到我身上!我真的觉得自己好冤枉~~!
请好心人帮我解析一下!

无论是直接由本人实施还是间接实施,亦无论是针对何种部位,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只要出于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伤害,即可构成故意伤害罪。(丧失听觉属于重伤。)
所以你师兄构成故意伤害罪。
至于你,是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你的罪过。你在对师兄述说的时候有没有采取过激的言论,没有,说明你还是没有过错的,何况你暂时阻止了师兄继续施以暴力行为。只是大家对你的行为误解。如果影响了你正常的学习生活,给你早成了不好的影响,必要的时候可以要求他澄清事实,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其中的第二条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首先你先拉出你自己的QQ在好友分组的黑名单里按下右键然后点添加坏人名单. 然后你就敲入坏人名单(就是你自己的QQ号)如果没用请在在自己这里身份验证设置允许任何人加你就可以了这么好的你不给我奖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