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的法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8:28:16
我寻找工作机会,提供给大学生做,收取费用。那么这样的行为算不算是中介?对于这些学生的安全我有什么法律责任?
能不能说得详细点,当然,收费对于双方我都是说明的。就是说,如果我派出去的学生非法损害了客户的利益,我要负什么责任。再有,如果我派出去的学生在工作期间受到人身的伤害,或者出现工伤,我又要负什么责任?谢谢。

1、这样的行为算是中介。

2、中介的法律责任:

  • 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

这是中介最重要的责任。

由于居间人提供的信息是委托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因此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报告相关事项,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通常情况下,中介难以对伪造的证件进行判断,这超出了其能力范围,中介对其提供的信息并非是一种保证责任,而是一种谨慎、勤勉的责任,尽到合理的注意则可。

中介对他人的信用没有保证义务。中介只是中间人,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的是中介居间介绍的第三人,第三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实施了违约行为,中介不承担责任。

  • 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要赔偿。

如前所述,如果中介故意隐瞒了真实信息或故意提供了虚假信息,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产权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绍给买受人,从而造成买受人的损失的,中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未完成全部委托事项不得要求委托人按成交价1%支付报酬。

扩展资料

1、中介机构是指依法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向委托人提供公证性、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中介服务的机构。

2、代理性中介机构具体指提供律师、会计、收养服务,以及提供专利、商标、企业注册、税务、报关、签证代理服务等机构。

3、信息技术服务性中介机构具体指提供咨询、招标、拍卖、职业介绍、婚姻介绍、广告设计服务等机构。

4、要强化外部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性,就必须减少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

5、投资者通过上市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和其他信息,了解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管理层的经营业绩,以此作出投资决策。而以管理层为主导编制的财务报告要取得公众的信任,就必须接受各类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及投资银行等的审核,并出具鉴证意见。

6、因此各类中介机构、尤其是对上市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进行独立审计的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