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滞纳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8:37:27
请问:现在<<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税款之日,按收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现在滞纳金到底是万分之五还是百分之一,我在有关书上看到是百分之一,不确定.

请高手指点,谢谢
几位朋友,你们好!那我还是不明白.请看下题,这样好像和你们说的不一样,有些地方按地方标准来核算.
比如,电话费,当期的电话费应该在下期结束以前交,也就是说,3月份的电话费3000元,最迟在4月30日前交,如果4月30日前没有交,那幺电信部门从5月1日起按照你3月份应该交的电话费3000元的3%(各个地方标准不一样)收取滞纳金。

这就和国家规定的不一样,像上面所说的能行吗?
假设我5月12日去交电话费,如果带从滞纳税款之日,按万分之五来核算,应是 3000+3000*(5/10000)*12是这样吗?

万分之五!但是你要看是月息的万分之五还是日息的万分之五,这个区别是很大的。

因为滞纳金是用复利来计算的,假如是日息万分之五就是每天都计算一次,一个月总结一次。10000块的滞纳金就是5块,第二天就是用10005再计算一次利息,一个月下来的滞纳金会相当高。

你上面的计算是错的`不能乘于12。
3000+3000*(5/10000)是第一天,
第二天就是3000+[3000+3000*(5/10000)]*(5/10000)
你那样的计算就变成单利息了。

最新的会计职称参考书上写,万分之五

绝对是万分之五!!

万分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