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营业前,有购入库存商品和固定资产该怎么做帐,不用记入开办费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02:03:43
以上问题,请高手指教,急,急,谢谢谢
再请问一下,JKJ57378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公司发生经营业务时买出库存商品(不是原材料,不需要再加工的)时,那里的分录该怎么做,请指教,急!

首先,要明确企业的开办费,只限于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之前发生的费用,它包括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之处。所以你在问题中列举的汽油费,过路费等,都可以记入开办费。
其次,根据国家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次月起,在不少于5年的期限内摊销。你在问题中说“公司在没有营业前,购入库存商品和固定资产”因这样进行帐务处理:借记“固定资产”、“原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对你补充的问题,我再答复如下:你说的是把它卖出是吧?如果是,应作以下会计处理:借记“货币资金(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以上特此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