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题~~~~试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特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7:06:00
论述题,不要太长
拜托再论述一下,谢谢

基本原则:
(一)调制法定原则。依据调制法定原则,调制的实体内容和程序规范都要有法律来加以规定,只是在法律明确授权的特殊情况下,才能由行政法规来加以规定。这一原则在形式上是“议会保留”或“法律保留”原则的体现,是议会与政府在调制权分配上的一种均衡,但在实质上,其主要目标则是力图保障调制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保障市场主体或第三部门的财产权等重要权利,保障法律的被遵从和实效。
(二)调制适度原则。其要求是,调制行为必须符合规律,符合客观实际,要兼顾调控和规制的需要与可能,保障各类主体的基本权利。其体现了经济法的经济性和规制性的特征,它与调制法定原则密切相关,包括调控适度和规制适度两个方面。
(三)调制绩效原则。兼顾公平与效率,是经济法调整的重要目标,因而追求调制的效果或称绩效,追求总量的平衡和社会总福利的增长,在经济法领域也会成为一种普遍的价值和原则。

特征:
经济法与传统的部门法相比,具有突出的现代性(其中包括政策性和社会性等),是典型的现代法;同基础性的部门法相比,它具有高级性或高层次性(这也与现代性有关),是典型的高级法;同更侧重于保护私人利益或国家利益的部门法相比它在法益保护上更具有社会性;同所有的部门法相比,它具有突出的经济性和规制性。

还要论述哪些方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