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元工资但违约金却1万,这样是否合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22:03:44
本人在2006年4月进厂后就签了一份3年的临时合同,我首先拿了4个月的800元,接着又拿了3个月的1000,8月份后厂里又要签一份正式合同,违约金一万,8月份签完合同直到现在一直拿1200,

一般意义上来说这样规定是不合法的。

你可以去劳动局申请撤消或者更改该条款,理由是违约金数额畸高.
同时,你厂里实际上对你是有7个月的试用期,而劳动法规定是最多不能够超过6个月,合同期一年的,试用期不能够超过2个月

3年的临时合同?
违约金偏高部分失效,就算违约了也不会裁你赔偿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