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因无力承担下一期房租,要求退伙,当初的出资额应该退还他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07:43:54
合伙人无力承担下一期房租,要求退伙,但是前提是要我把他当初的出资全额退还给他,否则他就不退,也不付房租。但我想继续把店经营下去。
如果这样僵持下去,到时候法院判决的话,我需要补偿他多少钱?

合伙人退伙时,需要承担合伙期间的外债,合伙财产是,入伙时的财产,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和外债。退伙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如果你们没有盈利,你需要扣除期间的债务,退还给他,同时他要承担合伙期间的无限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 》第53条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期间的债务退伙人也应承担相应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