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下班路上骑自行车发生严重事故,原因1疲劳,2马路没有路灯,3路边有危险却没有栏杆,怎么打官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2:34:51
妈妈去年在公司是看锅炉的技术活,今年公司不仅要她看18只锅炉比去年多并且做好清洁,还要她在看锅炉的间隙,下楼搬料挖料做体力活,一天连续工作12小时。(她们公司是做12小时休息24小时)从早上8点干到晚上8点,妈妈工作完在公司洗好澡骑自行车回家,在离公司不远处的拐弯处马路没有路灯,天又黑,车头不知道碰到什么不平处,车头弯了下,重心不稳,人摔进马路旁边很深的渠沟。渠沟里面有工业园区一些公司放的蒸汽管什么的。妈妈当场人昏迷。自己醒后喊救命,正好路过三个男人,其中一个下去扶我妈妈,其他两位妈妈拜托他们喊了公司保安过来。后来救护车送妈妈去的医院,妈妈的脊椎骨断了,断在1、2根之间,非常严重,比体操运动员桑兰还严重(桑兰断的是3、4根那里)
我们家本来就经济条件不好,我还在上学,爸爸也有冠心病和糜烂性胃窦炎,现在妈妈发生这样的事情,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现在先四处举债,一定要帮妈妈好好看病的,医生说妈妈当时能活下来已经是奇迹了,送到医院的时候病危通知书都下来了,老天保佑,妈妈现在还好,但下个礼拜还要手术……
妈妈没有医疗保险,公司说骑自行车的也不算工伤,妈妈需要很多钱来治疗,怎么办?我一定要帮妈妈治啊!懂法律的大家帮帮我!我该去告谁?道路管理的有责任吗?不开路灯有责任吗?公司那么榨取工人劳动力致使妈妈太疲劳有责任吗?他们公司算下来一星期让工人工作56小时有责任吗?我妈妈能得到哪方面的赔偿补贴呢?
公司责任工伤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是什么?麻烦能告诉我详细点吗?我该怎么陈诉理由才能打赢官司呢?谢谢啊!

按照<<工伤管理条令>>不应该算做工伤.
应该去找公路局和路灯管理处.
工作时间过长疲劳过度是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公司应该付有一定的责任,而且每周工作时间已经严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可以去劳动局举报,并要求公司给予补偿.

公司 责任 工伤

工伤肯定算,工伤不是单位可以说算不算,需要治疗完毕后到劳动部门鉴定.上下班途中的事故也算的.
还可以要求道路管理部门承担连带责任,毕竟道路有安全隐患.
现在急需治疗费可以找工会、妇联、劳动局、单位领导先解决。不行就上媒体,正好符合中央电视台的法制节目。

我很同情,但我要说实话.按照你的描述,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在上下班途中,只有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看下面的第六条.虽然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可以享受单位的医疗方面的照顾.
不开路灯有一定的责任,但我要说最大的责任是挖沟的,你应该起诉挖沟放管子的单位,要求他们赔偿.
公司一星期让工人工作56小时有就算有责任,也与此事故无太多的关联,我认为如果单位能在医疗费用上给予你照顾,可以抛开对单位的诉讼,应该主要起诉挖沟放管子的单位.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不应是工伤,应找交通局

拿菜刀,去领导办公室喝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