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这样买过房子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2:23:00
本人要买一所房子(现房),这所新房是归一个房产公司所有,卖方是该公司的员工,他应该比原价高卖给我,来赚取差价。但卖方要求先付全款,然后帮我去办贷款(贷款额是总房款的一半),一到两个月内再将一半的房款还给我。请问这样买房可行吗?或是有哪位朋友这么买过?请传授一下经验!
与卖方签的买卖合同是否可以标出这笔钱的出入?!

我觉得你最好不要买
风险系数太高了
万一贷款贷不下来钱呢!
你的钱岂不拿不回来了。

可以.为了保障您的安全.您可以和卖方签一个买卖合同证明移动钱中的归属.

不可以

要求先付全款又办理按揭贷款购房,明显不符合购房的程序,以慎重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