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人参加公司培训期间遇车祸是否应认定为工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5:24:05
保险代理人参加公司举办的培训,在赶往培训地点的途中遇车祸,受伤但未残疾,是否应认定为工伤?
目前保险公司的答复是: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之间不是劳动合同关系,而是代理关系,不能认定为工伤。请问这一说法是否合理?
有书面的代理合同

不能认定为工伤.
保险公司的说法是正确的,工伤指的是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在工作中突发事故受到伤害.现在你们之间是代理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所以不在劳动法规调整范围之内,也不适用工伤.

其实保险公司说法是对的,不存在劳动关系,只是代理.不构成工伤.一般拿到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保险公司才会和你签代理合同,转为正式员工才会签劳动合同书.如果出于道义或者爱心的话,保险公司会适当赔偿些许补偿的.

合理不合理不知道,但一定是合法的,哎呀,这么简单的问题,亏你还是保险代理人呢,保险法上都有的 ,这事保险公司肯定不会赔!如果你有买保险就赔,没买就想都别想了,只是代理,并不是正式员工!明白不!早一向我一个朋友也是这样,跟你情况差不多啊!撞车了!,没赔一分哦!

我认为已经构成劳动合同关系,是否有书面的劳动合同?或者代理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