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不小心伤害到同伴.有关法律问题..有知道的过来看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6:07:37
我与受害者是小时侯玩的很好的同伴.有一次在一起玩的时候由于自己不小心吧玩伴的眼睛弄伤了,是瞎了.我那个时候就是9岁吧.当时经过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赔偿了5000元,请问这个叫是犯罪吗?我跟受害者还有没有法律上的关系..也就是说如果受害者不服的话还可不可以起诉我,谢谢!!

属于误伤……
既然法院已经判决了,如果你也支付了赔偿金,那么之后他就不能再起诉你了。

毕竟是小时的事情了哦
未成年人嘛!!
应该赔偿就可以了啊
还好
我没有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