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中的“有权管理”是如何定义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9:16:25

所谓管理,就是在特定的环境下对组织所拥有的资源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以便实现既定的组织目标的过程。这个定义包含着以下四层含义:

(1)管理是服务与组织目标实现的一项有意思、有目的的活动。管理的目的并不是来源和决定与管理机构或人员自身,而只能是泰属和服务与具有特定使命和目标的组织。管理是任何组织不可或却的,但决不是独立存在的。管理不具有自己的目标,不能为管理而进行管理,而只能使管理服务与组织目标的实现。

(2)管理的过程是由一系列相互关联、连续进行的工作活动构成的。这些工作活动包括有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等,它们成为管理的基本职能。

(3)管理工作的有效性要从效率和效果两个方面来评判。有效性集中体现在是否使组织花费最少的资源投入而取得最大的且最合乎需要的成果产出。

效率涉及组织是否“正确地做事”(既“怎么做”)的问题。产出一定、投入最少,或者投入不便、产出最多,意味着组织具有较为合理的投入产出比,具有比较高的效率。

效果(effectiveness)涉及组织是否“做正确的事”。现代社会中,“做什么”比“怎么做”往往更加重要。

管理的任务就是获取、开发和利用各种资源来确保组织和效果双重目标的实现。

(4)管理工作是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开展的,环境既提供了机遇和机会,也构成了挑战或威胁。正视环境的存在,一方面要求组织为创造优良的社会物质环境和文化环境而努力;另一方面,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必须因环境条件的不同而随机应变。
“有权管理”就是行为人主体有权进行相应的行为管理

计划有两种不同的含义。计划作为动词来说,通常是指管理者确定必要的行动方针,以期在未来的发展中能够实现目标的过程,实际上也就是计划工作。计划工作包括估量机会、建立目标、制定计划、贯彻落实、检查修正等内容。而计划作为名词,则是指对未来活动所做的事前预测、安排和应变处理。计划是计划工作中制定的成果、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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