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投产,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如何办理抵免所得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22:17:09
未投产,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如何办理抵免所得税?
发票已经来了一部分了,但是企业还没有投产.年底才能投产.现在应该怎么办理手续?
有没有在税务工作的朋友,请帮忙问问.谢谢!!!

《管理办法》:
第十条
企业申请抵免企业所得税,应在购置国产设备后两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递交申请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在接到申请后,应逐级上报省级税务机关。省级税务机关在接到申请后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审核批准,同时,应将批准文件抄送企业。
纳税人递交申请报告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一)《外商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申请表》(式样见附表1);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四)外经贸部门批准书复印件;
(五)企业复印件;
(六)国产设备供货及发票复印件;
(七)税收(货物专用)缴款书复印件;
(八)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国税函〔2000〕910号:
二、关于企业申请抵免企业所得税时提供“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复印件”的问题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企业申请抵免企业所得税时,应提供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若企业从非生产制造部门购买的设备、或者用投资总额以外的资金购买的设备、或者没有取得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的设备,但按照规定可以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在办理抵免企业所得税时,可以相应提供购买设备发票,不用提供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