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北京上养老保险后,当迁回户口所在地时,公司负责的那部分养老保险金是否能迁回户口所在地?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4:17:21
户口不是北京的,上了养老保险后,当离开北京回到户口所在地时,公司所交的那部分保险金能否也转到户口所在地呢?户口所在地的社保中心会不会接收养老保险呢?

企业交的养老保险是不跟你走的,而是直接给北京的国家统筹基金了.你户口所在地只要有单位接收你的社保就可以了,拿到接收单位的证明后去北京办理社保迁移就行了.别的都很简单,就是这个接收社保的单位不太好搞的。也是最难的,如果这个有了,其他的一切都是好办的。

企业缴纳部分是上税的钱,已进入地方社会统筹,当调转帐户时不算在内。

首先更正专家级的普甜娜的回答,是不负责责任的,也是没有任何依据的。职工和单位缴费的社会保险费与财政的预算收入是没有关系的,不会用于税收。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实行国家、单位、个人各承担一部分,收取的社会保险费专款专用,不会用平衡财政收支,也不用作其他用途。
单位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由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组成,在国发[2005]38号实施前,有两种方式:有些地方的养老个人账户是个人部分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按一定分额计入个人账户;有的试点地区是个人缴费部分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全部作为统筹基金(北京是哪种情况不清楚)。但在国发[2005]38号实施后,个人账户中只由个人缴费部分组成,单位缴费全部作为统筹基金。该文规定“六、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同时,进一步完善鼓励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相应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回到户口所在地,应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并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及利息。这在1999年劳动部的个人账户管理办法中也有明确规定。只要你出具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资料后,当地应该会接收的。一般你应先在户口所地地办理接收函,同意接收后,再到北京办理转移(因为要转移养老个人账户,需要接收地提供银行账户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