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招不招体育类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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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体育生
我把招生简章转给你
中山大学2007年招收体育特长生实施办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61 更新时间:2007-4-17
中山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第一批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院校。为带动我校群众体育运动水平的提高,向国家培养和输送高水平运动人才,以营造积极、健康和富有特色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2007年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有关文件要求继续招收体育特长生。
一、招收项目与计划
1、招收项目
布点项目(分专业运动员和高水平特长生):排球、田径、篮球、游泳、击剑
非布点项目:足球、羽毛球、网球、乒乓球、武术、健美操、定向越野
2、招收计划:控制在学校招生总人数的1%以内。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 22 周岁的考生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选拔程序
(一)报名办法
1、填写《中山大学2007年招收体育特长生报名表》(见附件)。
2、提交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近三年竞赛获奖证书或成绩证明以及运动会秩序册和成绩册复印件。
3、以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报名者,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上述报名材料请以特快专递寄至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教育学院体育系,邮编:510275,联系电话:020—84113282,报名截止日期:2007年3月30日(以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