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这还能否报工伤?(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23:03:01
我是1名1线石油工人,06年10月在工作中受伤脚多处骨折,当时单位没报工伤,后我到医院和各诊所看病,现在骨头基本长好,我也开始上班但是脚还是肿,走路轻微疼痛,没法承重干活,而单位又不给照顾,而医生说的脚早晚能好,但是不敢保证全好!请问我这种情况能否报工伤,报完工伤是否可以不用干活,得到单位的照顾?

是不是工伤,要在一年之内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劳动部门会在60天之内做出是否工伤的认定。
如果是工伤,当然会根据相认定的级别享受相关的待遇。
你这种情况,要赶紧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过了期限就不行了,如果留下后遗症,到时候企业再不承认,吃亏的就是你自己了。

能。原则上能。但就怕人家不给。。。。。。。。。不行。打官司呗

现在申报工伤认定还来得及,工伤认定的期限是一年.申报工伤后进行工伤鉴定,按照鉴定等级享受工伤待遇.不过一般来说,骨折一般就能定10级,还是要工作,不过如果确实不能胜任原工作,可以要求单位给予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