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成立的条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7:21:21
遗嘱成立要满足的各项条件,口头遗嘱成立的条件,希望讲得通俗一点,详细一点,谢了~~

1.就是立遗嘱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是他自己能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知道自己立的遗嘱的内容适合自己所想的一致的,同时他的行为在他人看来也是有效的,精神病人的遗嘱一般是要花些力气去鉴定这是否在其清醒时写的,就是这个道理
2.有立遗嘱人的签名
3.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是它不是在立遗嘱人受到别人的逼迫、欺骗等情况下写的
4.内容和法,不能写出些违法的遗嘱嘛
5.不能处分自己遗产以外的财产,你自己没有的钱不能写进遗嘱的嘛
6.不能剥夺无必要生活来源和生活困难者得的应有份额,就是法定继承人里有什么人是没工作或有大病或残疾的,有时你的合法继承人的,你就不能通过遗嘱的方式不给他钱,让他生活无着

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且有两名见证人在场才有效,一旦危机情况解除,口头遗嘱归于无效,还是要书面的。危急情况就是马上快死了,或是遇到灾难出不来了,危急情况的解除就是,又救活了,或是安全逃离灾难地了

口头遗嘱是指立嘱人口述立遗嘱的情况,按《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除了需要有见证人见证外,最重要的特征是必须在危急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如病危、危急生命安全的事故等,且在危急情况解除后,口头遗嘱就失效了。
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都涉及到需要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问题,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成为遗嘱的见证人的,按《继承法》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实践中经常发生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相关人员代书遗嘱或见证遗嘱而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况。
见证人一般找专业律师为好,除与各方肯定无利害关系外,律师还可以借助其专业法律知识对遗嘱内容进行相应审查。当然,如果想省些费用,也建议在亲属以外的街道、村委会工作人员等人中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