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谢谢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8:35:54
大概5年前 和某朋友定了个借贷协议
内容是我借6000元钱给他 对方用他家的房产(包括住房和楼下的门面)做抵押 如果在一年以内没有还钱 他所抵押的房产将归我所有
但是现在都隔了5年了 还没还钱
所以我想借助法律 拿到他家的房产
我想知道的是有些什么步骤

根据物权的相关法理和即将在10月1日生效的物权法的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也就是说,虽然合同以“对方用他家的房产(包括住房和楼下的门面)做抵押 如果在一年以内没有还钱 他所抵押的房产将归我所有”作为条款,但是,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该条款中对于抵押物直接归债权人所有的约定是违反物权法(由于物权法还未生效,因此依据的是物权的相关法理)的强制性规定的,属于部分无效的条款,但是,这个条款并不是全部无效,虽然,抵押物直接归债权人是无效的,但是,不影响抵押权成立的有效性。

  法院只能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你获得拍卖该物权的优先受偿权。(法理解释:即如果该债务人还有其他债权人要求偿债,由于你有抵押物权的优先受偿权,可以先行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http://news.sina.com.cn/c/l/2007-03-19/135712555855.shtml

  第一百七十九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一百八十六条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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