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为何命名普通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17:24:15
如题

汉语标准语的历史悠久(参见),有雅言、通言等概念,但现代汉语标准语则继承于始于北宋、定命于元明的“官话”体系。

“官话”,是明清以来以北京音为代表的北方话。清朝政府规定“举人、生员、贡监、童生,不谙官话者不得送试”。
1909年(宣统元年),清政府设立了“国语编审委员会”,将当时通用的官话正式命名为国语。这是汉语标准语历史上首次得到官方命名。

1910年,将官话定名为“国语”的提议者、资政院议员.江谦再次在《质问学部分年筹办国语教育说帖》中提出“用合声字拼合国语,以收统一之效”的主张。1911年学部召开“中央教育会议”,通过了《统一国语办法案》。自清末以来的国语制定运动,主要确定了标准语音的制定和国音符号(第一式)。在标准语音的制定方面, 以北方官话 (京音) 为基础。

尽管明清时期官话已成为官僚、知识分子阶层的通用语,但它并没有被统治政权向中国全国推广,亦不为大多数汉语使用者所通晓,甚至没有法定的称呼。
中华民国建立后,中华民国教育部于1913年2月在北京召开了“读音统一会”,用每省一票的多数票方法审定了以“京音为主,兼顾南北”的6500多个汉字的“国音”,决议融合各地方言制作出标准“国音”,即“老国音”。它的特点是:声母和韵母95%左右与北京音相同;保留入音。会议还通过了“注音字母”。

1916年,北京教育界人士组织了“国语研究会”。

1919年4月21日,北洋政府教育部成立了“国语统一筹备会”,1919年9月编辑出版了《国音字典》。

“五四”时期,发生了“白话文”运动。

1920年,教育部正式通令从该年起小学“国文科”一律改为“国语科”,教学白话文、“国音”和“注音字母”。

由于《国音字典》语音标准与北京语音标准产生的矛盾,1920年爆发了“京、国之争”。南京高师英文科主任张士一于1920年发表《国语统一问题》,认为“注音字母”连同“国音”都要做根本的改造,不承认“国音”,主张以北京音为“国音”标准,响应者众。全国教育会联合会和江苏全省师范附属小学联合会相继做出了定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决议,并开始在学校推广。

19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