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土地契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6:17:22
我公司购买土地一块70万元,支付契税约4万,该如何做分录呢?听说该笔契税不能当费用结转,那么能计入该笔土地的价格里面吗?(那么土地的总值应为74万元)。求教有关契税的详细资料。
会计分录该如何做呢?

一、法规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

二、会计分录:
按《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于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74万
贷:银行存款 74万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契税是1997年7月7日重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实施。
契税的特点:1、契税属于财产转移税;2、契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

一、契税的征收范围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二、契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三、契税的税率

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四、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五、契税应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