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众的社会责任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1:22:12

新闻观念的革新总是与新闻实践密切相连的。在这些变化中受众观念的变革十分突出。中国新闻媒介越来越重视受众、贴近受众。但是,如何看待受众观念的变革,学术界还存在争议。“受众中心论”其中颇具代表性的观点,研究者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受众为中心的观念必然替代以传者为中心的观念,其理由是“这种观念转变符合世界范围内传播观念发展的规律,是现代化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这种转变开辟了中国新闻改革的一条稳妥可靠的道路”。本文试图以史实的手法描述新时期受众观念在我国的逐步演变过程,并分析其中的原因,为市场经济下受众观念在实践中的运用提供参考。
一、受众观念的历史演变

1、受众观念的理论依据

所谓受众,简而言之就是指信息传播的接受者,包括报刊和书籍的读者、广播的听众、电影电视的观众,第四媒体网络的兴起使得受众的范围越来越大了。自大众传播学成为一门科学以来,谁是新闻传播活动的中心,一直是众多学者研究和讨论的焦点之一。早期的传播学者从宣传的角度出发,先后提出了“枪弹论”、“强效果论”等理论,其实质就是把受众看作是被动的信息的接受者,很明显,在这些理论中传者是居于中心地位的。随着研究的发展,传播学者们发现受众并不是单纯的、被动的接受者,也不是同质的,不同的受众对于同一传播信息会产生不同的反应,受众在传播过程中的作用开始受到重视。

真正实现从传者中心论到受众中心论的转变是在20世纪60年代。受众中心论的研究者认为,受众是传播的主动者,媒介是被动者。受众并不是消极地“接受”信息,而是积极地寻求信息为自己所用。这也就是所谓的受众本位意识论。

施拉姆曾这样解释:受众参与传播就好像在自助餐厅就餐,媒介在这种传播环境中的作用只是为受众服务,提供尽可能让受众满意的饭菜(信息)。至于受众吃什么,吃多少,吃还是不吃,全在于受众自身的意愿和喜好,媒介是无能为力的。换句话说:“这个理论假设的中心是受众。它主张受传者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个人的需求和兴趣来决定的,人们使用媒介是为了满足个人的需求和愿望。” 除此之外,德国学者伊丽莎白·纽曼提出“沉默的螺旋”受众模式与理论,从而在新闻理论界确立了受众在新闻传播过程中的中心地位。

在实践上,西方新闻界也经历了一个漠视受众到重视受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