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是否合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22:34:37
公司今年开始给我们交的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两项,本应公司和个人应交比例如下:

公司 个人
养老 21%(以前是20%,说刚改) 8%
失业 2% 1%

养老和失业是必须捆绑在一起交的,可是公司不愿意承担那么多,,把失业一共的3%都加给了我们个人,另外公司还说要想让他给我们交保险,就要多扣我们2%,这样一来,我们个人一下子承担了13%,而公司只承担了19%,我想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
还有公司给我是按1060的月基本工资交的保险,按13%的话,一年光我个人就交1653.6,加上公司给交的2416.8,就是4070.4,那交够多少年可以领养老金,可以领多少,会低于1060么?

你公司的做法显然是违法的,你可以与公司交涉,未果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养老金一般是缴费年限满10年后,在退休后领取,各地具体规定不同;一般,分个人帐户与基本养老帐户。后者各地有固定数额按月领取;前者以其退休时的基数除以一定的数字(一般是120)按月领取!
但各个省的具体规定不同,你可以查阅当地的相关规定

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