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电脑被盗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7:23:05
我于07年5月6日在长沙购买笔记本电脑一款,在入校时进行登记.但在5月16日早上被偷,具体被偷过程如下:16日早上5:40我们寝室的第一位同学起床外出运动,外出前寝室门没开,6:00寝室第二位同学外出运动,外出前门是顺手带关的并发现我电脑包还在(因电脑未装入包内)随后带关门离开寝室外出,到6:25第三位同学起床外出当时并未注意我电脑是否在.但当我6:40起床发现电脑已不在.当时我立即报本宿舍生活老师并且报学校保卫处,但当时我们宿舍是在5:40开铁门但一直没在门口值班,直到事发后的第二天早上任是无人值班.像发生这样的被盗事件像这样的宿管制度学校是否要负责.
如果我要学校赔偿需要向那些有关部门采取法律措施

法律规定是要赔偿的,但操作起来比较困难,比如你怎么证明你丢了电脑,电脑的,公安机关不破案是不会出具任何证明的;仅此一点,你就很困难.
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吧,公安机关如果认定你的东西确实被盗了,你就凭此证明向法院起诉,要求学校承担责任;不过公安机关立案很难,祝你好运!

法律上规定必须赔偿
到具体得,你能有个说法,都不错了~!时风日下~!

理论上是要的,但是现在的社会,也要看的啦

向学校索赔。

理论上是要的,但是现在的社会,也要看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