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民事法人制度和合伙制度的优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16:55:16
比较民事法人制度和合伙制度的优劣

前者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以自己独立的财产承担独立责任;后者形成的合伙组织,没有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对外以所有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从法人的本质特征来看,首先,它是一种社会组织。法人是由人组成的社会组织,不但其有明确的活动目的,而且有一定的组织机构。法人的组织上的统一性是法人能够成为民事主体的前提。法人作为由多个自然人集合而成的社会组织,独立于作为其成员的自然人的主体资格而存在,这也是法人区别于自然人的关键所在。法人制度的形成当然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其次,法人这种社会组织像自然人一样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人这种社会组织之所以被法律赋予了像自然人一样可以参加民事活动的资格,就是因为它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即法律人格,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使得法人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并在法院为主张自己的合法利益而起诉和应诉。
第三,法人存在的基础在于其依法享有独立的财产。法人的独立财产是其从事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也是其最大的法律特征。所谓独立的财产,是指法人享有所有权的或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包括知识产权以及通过行使人身权利而获得经济利益。法人的独立财产使其可以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由于法人的财产独立于其成员个人的财产,故法人的出资人和法人成员个人对法人的债务不负民事责任。
最后,法人是在民事活动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正是由于法人具有独立的组织和独立的财产,它才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故可见,法人的独立责任是其所具有的独立组织和独立财产的必然逻辑结论。所以这是法人的最重要的特征。
正是由于法人具有以上基本特征,所以法人成立的时候,必须要具备法定的成立条件。对此,我们同样得搞清楚。法人的成立与设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人设立时肯定尚未成立,而法人成立必经设立阶段。法人的法律特征是成立以后才能表现出来的东西,而法人的必备要件则是在设立过程中即必须得具备的东西。由于并非任何社会组织均可成为法人,也并非设立的法人都能最终得以成立,故须研究:法人的设立要先具备哪些条件方能最终得以成立呢?
第一个条件是法人必须依法成立,也就是说非依现行法律的规定不能成立法人。无疑其先决条件是,要成立的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