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愚的爱情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1:10:45

曹禺借助于这一系列女性形象,表达了他的道德伦理观念、女性观、婚姻爱情观。体现在文本中就是他那率真的人文主义关怀,和基本上不带主观色彩的叙述视角。他给女性们指出女性解放不能等待“他救”,必须依靠自救。只有这样救赎之路才是希望之路。曹禺之所以与同时代大多数的作家们观念不同,有以下几点原因。

  其一,社会原因。传统的中国文化中认为性即是恶,万恶淫为首。用三从四德的观念禁锢女性的性意识。压抑性意念,使女人成为男性传宗接代的工具或男性的泄欲对象。“五四”新文化给中国社会带来了妇女观的转变。五四主流话语倡导了婚姻自由、女性解放等。女性解放几乎成了“时代女性”的标签。被意识形态化的道德秩序、伦理观、贞操观、性爱等也受到了挑战。人们开始对“欲”、对“性”从新认识。周作人在“结婚的爱” 一文中阐明了性爱对于女性自救解放的意义,他认为妇女问题只有两方面,经济的解放和性解放。[15]

  这样的观念在欧阳予倩的作品《潘金莲》中就有着充分的体现,他为千古“淫妇”潘金莲翻了案,肯定了女性的欲爱,引起了轰动。欧阳予倩的笔下的女性不再是男人的影子,而是能够争取主动权的、拥有独立人格的人。这一点与曹禺的创作有异曲同工之处。他们的剧作凸现了女性在性爱中的主动地位,对男性的权威位置的颠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田汉、郭沫若等前辈的作品,他们塑造的女性是男性的附属品,被动地接受命运—男人的安排,离开了男性这一主体,她们便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其二,个人因素。曹禺曾说过:“我喜欢写人,我爱人,我写出我认为英雄的可喜的人物;我也恨人,我写过卑微、琐碎的小人。我感到人是多么需要理解,又是多么难以理解。没有一个文学家敢讲这句话:‘我把人说清楚了。’”然而,曹禺的确把人,特别是把女人说清楚了。这与他“爱人,恨人、理解人、喜欢写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