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代位权?在财产保险中行使代位求偿权的依据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12:37:40
什么是代位权?在财产保险中行使代位求偿权的依据是什么?

请简述社会保险的特点。

谢谢各位了,急用~~~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简言之,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的一种权利。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合同法》第73条对债权人的代位权作了规定。
代位求偿权是一种债权的转让,其成立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享有赔偿请求权;
(2)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义务,保险人支付了赔偿金;
(3)保险人在代位求偿中享有的利益,不能超过其赔付给被保险人的金额,如果从第三方那里追偿到的金额大于其赔偿给被保险人的金额,其超出部分应归被保险人所有。

指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有权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一种权利。

代位求偿权是一种债权的转让,其成立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享有赔偿请求权;(2)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义务,保险人支付了赔偿金;(3)保险人在代位求偿中享有的利益,不能超过其赔付给被保险人的金额,如果从第三方那里追偿到的金额大于其赔偿给被保险人的金额,其超出部分应归被保险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