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处四年,女友分手时提出一大笔分手费,该不该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3:06:06
我和女友相处四年了(同居三年),现在因为性格不和以及其他方面的原因,她竟提出分手费12万,说是对她这几年的青春付出应得的回报。而我则是一名从事网络工作的普通职员,每月给她2000,得需要整整五年。
您觉得我应该付给她吗 ,付多少就差不多了?

他不知道你的工作情况吗?

分手费,这分明是讹人费。

两个人在一起付出的是一样多,
为什么她就说自己付出的多?

我觉得她是个自私的女人。
如果你觉得你能接受不吃不喝还她五年,
你就给她。

如果不能接受就一分都不给。
否则可能你以后还会麻烦不断。

其实这件事 是需要你们两个人好好商量的!
毕竟相处了4年 彼此都很了解.你能不能拿出这笔钱,其实她很清楚的,如果你们还有商量的余地的话,我建议你,好好跟她谈一下,关于赔偿的问题,毕竟你们多年感情.
最后祝福你顺利!

首先声明你没有任何义务要给
但从道义上讲 分手是你提出的话,就给她一点吧(按自己的能力来给) . 毕竟 她一生最青春的二十几岁的时光 和你在一起, 她年纪也该不小了, 快奔三的人了,难得再找下一个啊

我想她不是要钱,而是知道你拿不出钱来.才和你要的.是不想和你分手,女人吗直接说里不开你多没面子.其实看来她还是爱你的,她才要多少啊,我和老公说要是离婚就给我50万,我立马走人,可我知道他拿不出的.....
你要试着了解女人.......

怎会有这种女人,幸亏分手了。算你幸运。
钱没有必要给她,(前提条件,假如有你借她的必须归还)否则法庭见。

为什么要给钱?恋爱是自愿的。
如果分手时你提出的。他是不愿意分手才这样说的。你给他讲讲道理也许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