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电池超市不给退货有依据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9:46:26
“充电电池”写成“电池” 要求退换难如愿
来源:扬州时报( 2006/11/07 07:00)
扬州新闻网讯 (通讯员 罗春 记者 阿龙 ) 近日,家住邗江甘泉镇的王先生从镇上一家电器商场购买了6节充电电池,价值180元。然而,仅过了一个星期,电池就再也无法充电了。他找电器商场要求退换,却遭到拒绝。
经甘泉工商人员调查发现,原来发票上写的是“电池”6节,而非“充电电池”6节,商家认为发票上并未注明是“充电”电池,因此不同意给王先生更换可充电电池。对此,王先生有口难辩,只好自认倒霉。

工商部门提醒市民,在购物索要发票时,一定要商家填写有关商品名称的完整信息,以免日后有口难辩。

请问工商部门的依据是什么?
各位 我买的是充电电池,超市说电池一律不退上面的内容是我从网上找了的

工商部门处理案件和法院处理案件一样,都只能根据现有的书面证据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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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但是,我个人倾向于工商部门的做法有失妥当。因为根据常理,6节普通电池不可能价值180元的。然而,也不能不看到,工商部门处理案件只能以协商为准。如果消费者确实不服,只能寻求向法院起诉来解决争端了。

可以告,不过不要告他“充电电池”写成“电池”告他敲诈6个电池卖到了180违反价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