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差在外花掉货款未及时报销,是否算违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7:26:22
我是公司的一名股东,负责销售工作,因长期出差在外,随身带的现金不够用,就花了部分货款,并且都有消费发票,总数额有五万多。因疏忽所有的单据找不到了。后来因种种问题导致公司垮了,此时在角落里有找到了那些费用单据,请问时隔一年多,那些单据是否还能冲我的帐?我私自花公司的货款,是否算违法(我是股东)?请各位高人指点!不胜感激!

严格的说属于挪用公款/职务侵占,但是按照你提供的材料,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建议是先将该部分款项用现金补上给公司,然后再拿发票单据向公司索要报销,以免事情复杂

算,属于挪用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