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简单又相对复杂的法律案例大家帮我分析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4:41:14
我朋友有辆刚买才3个月的摩托车...
5月10号被交警拦下了.因为没有挂牌和没有驾驶证.所以摩托车被推回交警队去让我朋友办驾驶证和上牌.拿走车的时候开了处罚书..叫拿那个处罚书去交罚款...
我朋友5月12日到交警队的院子里面...交警队本来有个链子锁锁到了后面的货架..我朋友骑走车的时候把货架拿掉了,用备用钥匙把车子骑走了。
..骑走后没有去交警队说明和处理罚款...1天后,就是5月13日交警队报案,警察找到了我朋友,我朋友承认了,,,警察以盗窃罪将我朋友逮捕,问大家警察这样做对吗?或者说我朋友是不是构成盗窃了?

争论焦点一: 有人说是盗窃了;说所有权随着车辆的移交而暂时失去.
而我认为交警队是暂时扣留,所有权还是在他手上的.既然所有权是自己的,那车就不存在盗窃.

争论焦点二: 盗窃的概念就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 ,,再这个案子中,我朋友并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他的目的只是想拿回自己的车...

争论焦点三: 我的另外一个朋友认为他的行为是防碍执法.属于治安案件.

懂法律的帮我分析下谢谢啦.....
我朋友现在还在拘留当中,,,

<br>请朋友们认真回答,不要复制一些无关的法律条款上来,我代他谢谢天下的朋友们了....
问题是第二天找到他问是不是他骑了车子他马上承认了,也没有否认啊.再就是这案子会判刑多少时间?

同意zhouyutianze的观点。
虽然是自己的财物,但由他人合法占有或使用,亦视为“他人的财物”。如寄售、托运、租借还有此案中由公安机关保管的财物等。

事后承认应当不是盗窃,如果否认那么属于盗窃

zhouyutianze说的很明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