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钱惹的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6:08:26
1.因为她年纪大了,无身份证.每月就发现金.
2.时间久了,我就帮她一直保管现金.
3.我离开公司后,就给姨妈写一个条子,上面就写著*月*日帮她拿了多少钱,一式三份的,我保管一份,姨妈一份,在场的表妹一份.共4300RMB.
4.等我到了另外一个地方,姨妈就讲是6000RMB了,且那个条子她也扔了.只有我这裏才有一份.
请大家帮忙分析一下,这如何是好?且现在我妈与我姨妈不讲话,我姨妈的老公还要到法院告我呢?
我原本也想多给一千七百块钱,可是为了面子,实在不想给,而且因为我表妹那一份存底,还破口大骂我表妹,算来表妹也应该叫她姨妈呢. 更何况工作还是我给她找的,不是我,她根本进不了工厂的.怎么会有这们的姨妈.对了,我外公因为此事说了她,现在也不理我外公.(那个条子没有签名)

首先,你的保管是无偿保管

其次,你所写的条子是否有你们三人的签字?

第三,你表妹的可以为你作证.

这是家务事,
最好,
当然是你们协商解决。

如若不能,
闹到法院,
你们谁都不轻松!

要是真的闹到法院,
你要能证明写过条子,
那事情就好办了。

多给一千七百块钱。然后老死不相往来就行了。这个是没有办法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