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证能否替代搜查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2:47:54
5月21号有位警官去一位犯罪嫌疑人家属家里去搜查,家属让其出示搜查证.当时那位警官出示的是5月17日的搜查证.家属就问今天已经是21号拉,你的搜查证还有效吗?警官回答就算我没有搜查证,我只要有拘留证我就可以随时来搜查.

拘留证可以替代搜查证,但是必须是在执行逮捕、拘留的紧急情况下。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是在装此法条的空子。

《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但,前提是有紧急情况,
在实际操作中,
双方都不是那么好办。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搜查证是侦查人员依法进行搜查的法律凭证。出示搜查证是为了证明执行搜查的人员的身份和履行搜查职责,防止非法搜查,保证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住宅不受侵犯。只有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才可以不另用搜查证进行搜查。搜查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与执行逮捕、拘留同时进行。如被执行逮捕、拘留的人身藏凶器或爆炸物、剧毒物品或在其住处放有爆炸物品等,可能发生自杀、凶杀以及其他危害他人或公共安全的情况,或者有毁弃、转移罪证等反侦查迹象的,都应当立即进行搜查,以防止给社会带来危害或失去证据的时机,影响或妨碍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如果没有遇到上述紧急情况,进行搜查也必须出示搜查证,不得以逮捕证或拘留证代替搜查证。搜查证应当写明被搜查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搜查的处所、搜查的目的、搜查的机关、执行搜查的人员及搜查日期

警察是神吗?他说行就行!
执行公务时必须有两个以上的执行任务人员,出示有效证件,搜查时出示搜查证,执行拘留的时候出示拘留证。
没有正当的理由就去你家搜查,那是侵犯他人的权利。
但谁叫他门是警察呢
你又能怎么样
忍忍吧

此说法不对,因为法律规定,搜查应该有搜查证,除了在执行逮捕或者拘留的时候,因情况紧急,不另用外,必须要用搜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