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留地是否可建简易房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7:28:57
我家有0.4亩自留地,是否可以建两间简易房屋,以便看管种植的树苗?
得到过村委书记的口头同意,现在已经基本完工了,但土地管理单位说有人举报,所以出了一个限期拆除的通知,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

农村村民的自留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农民个人使用的少量的土地和山坡地或山岭地。自留地长期归农民使用,种植物归农民个人所有,作为农民个人生活和收入的补充来源。在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的同时,应当鼓励和扶持农民耕种自留地,增加个人收入。按照法律规定,自留地、自留山不准买卖、出租和转作宅基地。

你家要建的是简易的房屋作为看管用没有违背自流地的原始作用。但《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也就是说所有权不是你家的,你家只享有使用权,集体的财产,向村委会申请一下在说,看看村里的意见。

我认为可以建造。

听听大家的意见在定。

可以的,没关系的~

当然可以,最好申请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