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核算中,存在哪些方面的差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1:06:50

托收承付:
1、基于经济合同.
2、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3、办理托收,必须具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
4、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千元。
5、承付货款分为验单付款和验货付款两种,由收付双方商量选用,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6、银行审查拒绝付款理由、计算逾期付款赔偿金。由银行监督划扣。
7、异地使用。

委托收款:
1、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2、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
3、付款人审查有关债务证明后,对收款人委托收取的款项需要拒绝付款的,可以办理拒绝付款。银行不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