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刀抢劫的问题,后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19:38:21
事情经过是这样:我是学生,有4个人其中有个人是我在读班同学来我宿舍说是找人,然后借我手机打电话,就不还给我了,拿刀威胁我,还叫我拿东西给他们,然后我趁他们不注意,把手机抢了回来,然后跑了叫别人抓住了他们。
这4个人构成了怎样的犯罪?该怎么样处罚??

今天去派出所了,派出所说他们不够成抢劫罪,说东西是借去的,我又抢回来了,所以就不算,拿管制刀具但没伤到我,也不算。。这什么意思嘛????????真的就让他们关一周了放出来??我们这的人都很记仇~难不成等他们出来砍我?
这就是法律??派出所说不构成刑法,只够成治安管理法。。我都糊涂了。。

请问到底构成了什么罪??
他们本来是找我要钱,派出所说他们不承认,我就改为了东西,哎。。 为什么公理都不在好人这边啊~!!!

身边有证人。。

你在他们做笔录的时候就因该说是他们拿刀要你东西,不因该说是借你的。明白吗 ?这样说的话就构不成犯罪; 他们出来也别害怕,他们不敢对你怎么样的 如果他们打你 你千万别还手 你就忍忍吧 然后在去派出所 因为你个人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

派出所既然这样说,可能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是不是未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处理总是要轻得多。这种情况恐怕应该叫做“下暴”,跟抢劫还是有一点区别的。再说手机你自己抢回来了。他们毕竟被拘留一周。如果你害怕他们关了一周放出来会报复,他们只要没判死刑,都会出来,都有可能报复。
事情已经发生了,你自己多加提防,注意与其他同学、老师联系。
你所在的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老师,还有你的同学都知道吧。如果都知道了,想必他们到时不会不管的。

怎么说呢,我对这方面还是有过三年的接触
<br>单从你目前的陈述来看,确实不能很清楚的说明事情的来龙去脉,如果有一份你在派出所所做的笔录,才能比较清楚细致的了解整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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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怎么认定的问题,也不能听你一个人所说,还要结合嫌疑人的口供以及目击证人证言或者现场物证,这就是所谓的孤证不能定案,你要支持你的说法,你就要想方法举出证据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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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所以,从你目前给我的信息而言,我确实没办法帮你说清楚这个问题,我想接触了整个案件的办案人是最清楚的。而且最后的审批权是在公安分局,所以你也不用考虑办案人能起到多少的庇护或者其他作用。如果你确实觉得自己很冤,你可以向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由市公安局再对案情进行一次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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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当然,再审查多少遍,证据也是最重要的,光凭你一个人的口供没有用,想想办法去找证据或者证人

补充:如果有目击整个过程的证人,以及能找到那把刀,应该对认定抢劫(未遂)比较有利。另外一个关键是,拿刀人向你索要的是你的手机还是另外的钱财,以及在他向你索要之前发生了些什么样的争执,对方说了哪些话语
如果已经作出行政处罚的,你可以到市局信访办咨询或者提起行政复议

已构成抢劫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开始是借用,但后来使用胁迫的